随着普惠金融的不断深化发展,贷款中介在撮合资金供需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成为连接金融机构与借贷者的桥梁。然而,在其积极作用背后,不法贷款中介的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给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2024年1—5月,浙江温州地区涉贷中介投诉量同比激增37%,其中83%涉及虚假包装贷款,这一数据深刻凸显了对不法贷款中介进行治理的紧迫性。
温州作为民营经济的标杆地区,2024年小微企业数量占全省23%,其信贷市场活跃度高、资金流动频繁、风险传导速度快,成为观察与治理不法贷款中介的典型场域。在这样一个民营经济高度发达、资金需求旺盛的环境中,不法贷款中介的滋生和蔓延不仅会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可能对温州金融稳定造成冲击,影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而现有研究在不法贷款中介治理方面,多聚焦于宏观政策的制定或单一司法环节的优化,对于“区域协同治理”路径的探讨尚有拓展空间;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治理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合力,导致不法贷款中介有机可乘。
防范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事关金融安全、群众利益、营商环境。本文基于温州地区的专项调研,结合金融监管、司法实践与技术创新,系统剖析不法贷款中介“操作隐蔽性、手法迭代性、跨域关联性”三大风险特征及其深层诱因,揭示“行刑衔接不畅、数据壁垒突出、司法效能滞后”等治理瓶颈;探讨依托温州地区实践,提出“强化行刑衔接、构建跨部门协同平台、探索前瞻性政策突破”三位一体的治理方案,为温州乃至全国范围内防范打击不法贷款中介提供有益的参考。
温州地区不法贷款中介风险特征与治理挑战
(一)风险特征
1.操作隐蔽性。不法贷款中介为了逃避监管和打击,大量使用加密通信工具进行联络,并采取跨区域流动作案的方式,不断变换作案地点,增加了监管和侦查难度。
2.手法迭代性。不法贷款中介更新作案手法,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规避监管;通过包装“征信修复”“债务优化”等业务和伪造材料(如收入证明等),骗取贷款,收取的超额服务费年化费率常超36%;其手法具有很强的迷惑性,群众很难识别其违法性,导致资金损失率居高不下,也造成了银行不良率的升高。
3.跨域关联性。不法贷款中介与职业放贷人、垫资方等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通过“获客—包装—骗贷—催收”的流程,分工协作,实现非法利益最大化。这种产业链条的存在,使得不法贷款中介的风险不仅局限于金融领域,还会威胁到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
(二)行刑衔接核心短板
1.数据壁垒。银行、公安、法院系统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各系统数据不互通、不共享。这导致在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的过程中,跨行资金流追踪困难,无法及时掌握不法分子的资金动向,影响了案件的侦查和处理效率。
2.法律适用争议。不法中介的行为往往涉及诈骗、非法经营等多个罪名;在具体案件中,对于行为的定性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会导致案件处理周期延长,影响打击效果。
3.司法效能滞后。据调查,不法贷款中介案件的审理周期平均为180天以上,追赃挽损率不足40%。司法效能的滞后,使得不法分子能够长时间逍遥法外,受害者的损失也难以得到及时挽回,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
温州地区协同治理的探索方向
(一)强化行刑衔接:打通司法堵点的实践路径
1.建立公安“预立案侦查”机制。对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案件,特征为抵押房产新近过户且存在虚高、贷款后即出险等情况,允许公安部门提前核查他行流水、房产交易真实性。如温州市瓯海区内的某银行,一笔贷款出险后发现借款人疑似存在提供虚假购房合同,并涉嫌与社会中介合伙骗取银行贷款情况。该行向公安部门主动报案,并费尽周折联系到该房屋的原房主,了解实际交易金额、核实购房合同真伪等佐证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才予以立案调查。这起不法中介参与包装借款人贷款资质,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历时三年多时间才完成。如果公安部门有“预立案侦查”机制,公安部门就可以在案件正式立案前介入调查,掌握第一手证据,为后续的案件侦破和处理奠定基础。
2.建立检察院重大案件引导侦查机制。对于涉案金额≥100万元或涉及20人以上的案件,检察院在3日内介入指导电子证据固定。检察院的提前介入能够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确保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减少补充侦查的次数,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3.建立法院“速裁通道”。简化事实清楚案件的审理流程,建议在60日内审结并将涉诉中介名单共享至银行风控系统。“速裁通道”的设立可以提高简单案件的审理效率,及时对不法贷款中介进行惩处,同时将涉诉中介名单共享至银行风控系统,加强了银行对这类中介的防范。
4.建立司法局“中介黑名单库”。将不法贷款中介纳入省金融信用平台,实施禁止开设对公账户、禁止参与招投标、禁止申请金融业务资质等限制。“中介黑名单库”的建立对不法贷款中介能形成有效的信用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减少违法再犯率,为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二)构建跨部门协同平台的探索
1.建立联防联控平台。建议由市金融办牵头,归集涉案账户、职业放贷人、高风险IP等数据,以实现“银行线索一键推送—公安处置实时反馈”。通过这个平台,各部门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处理,银行发现的线索能较及时推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的处置结果也能及时反馈给银行,形成闭环治理体系。
2.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建议当地公安部门联合市监、税务等部门每季度开展“清朗金融”行动;同时,网信部门对类似“征信修复”等违规宣传账号进行同步封禁;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对不法贷款中介进行持续打击和震慑,形成治理合力。
(三)前瞻性政策突破的思考
加密通信数据的强制解密能够为破解涉密案件提供关键证据,但需要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安部门的技术认证。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获得行政认定权,能够快速冻结可疑中介账户,并及时阻止不法资金的流动,但需要通过省人大授权地方立法,确保其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将高利撮合行为入刑,明确年化费率超36%即犯罪,能够加大对不法贷款中介的惩处力度,但需要修订《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为其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对长三角职业放贷人进行穿透监管,能够有效切断跨省“黑灰产链条”,但需要三省一市联合制定操作细则,实现监管的协同和统一。
结论与展望
温州地区的实践表明,行刑衔接标准化是治理的重要基础,跨部门协同平台是提升效能的关键途径,前瞻性政策突破则为长效治理提供了方向。未来,温州将继续探索金融科技在风险预警中的应用,为防范打击不法贷款中介贡献更多探索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乐清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