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部审计独立性是地方法人银行完善公司治理、防范内控风险、规范经营发展的生命线。农商银行扎根县域、服务本土,业务普惠性强、信贷集中度高、属地经营特征明显,但普遍存在治理机制薄弱、重经营轻监督、熟人管理等突出问题,导致内部审计、内部巡察独立性不足。审计工作容易受到人情牵绊、利益约束,出现查得不深、报得不实、整改不严等问题,难以充分发挥风险预警和治理监督作用。研究发现,提升农商银行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独立性需超越简单的机构设置层面,走向“治理嵌入+技术赋能+闭环管控”的系统性重构,为农商银行强化内审权威、筑牢内控防线、实现合规稳健发展提供参考。
农商银行内审独立性的核心维度
农商银行内审独立性包括组织独立性、工作独立性和精神独立性三个层面:组织独立性指审计部门在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经费保障等方面独立于被审计对象;工作独立性体现为审计范围、程序、方法的自主决定权;精神独立性则要求审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心态。三者层层递进,共同构成农商银行内审有效性的制度基础。
农商银行内审独立性的现实障碍
(一)形式独立与实质依附的张力。从地方性农商银行看,绝大多数农商银行章程都明确规定了内审部门的独立性,然而在实际中,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受制于管理层意志,审计范围受到隐性干预,内审往往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审计独立便成了无源之水。
(二)治理架构与监督受制于经营。部分农商银行尚未建立董事会垂直领导的内审机制,内审部门日常向经营层汇报工作,仅形式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备,缺乏独立履职的顶层支撑;内审人员的人事任免、绩效考核、岗位调整、薪酬发放均由经营层管控,一旦审计触及条线系统性违规、大额信贷风险等敏感问题,容易受到干预,导致审计避重就轻、浅尝辄止。
(三)业务履职与环境文化障碍。相较于大型商业银行,农商银行法人治理链条短、内控基础薄弱、考核导向偏经营、属地人情环境复杂,内审部门长期依附于经营管理层,监督职能被边缘化、工具化。部分农商银行内审存在不敢较真、问题不愿上报、风险选择性披露等现象,导致贷款审批不严、资产质量不实、基层管理松散等问题。因此,强化内审独立性、构建独立权威的内部监督体系,是当前农商银行夯实内控基础、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的关键举措。
提升农商银行内审独立性的路径
(一)构建“大监督”协同体系。农商银行应构建以审计为核心,纪检监察、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共同参与的“大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审计部门应保持其“第三道防线”的定位,在监督信息平台建设、重大检查项目统筹、问题整改联动督办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协同推进。
(二)以数字化转型重塑审计话语权。农商银行应加快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全行主要业务领域的审计数据中台;在技术实现路径上,应平衡省农信联社(或省农商联合银行)统一建设与县域法人自主可控的关系,确保县域法人审计部门对数据接口、审计模型具有必要的访问权限和开发能力,避免因技术依赖而丧失实质性独立。
(三)做实审计结果刚性运用。农商银行应建立“董事长签批定向、行长室牵头部署、部门制定方案、审计跟踪验证、督查考核问责”的五步整改闭环机制,对所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同时,构建“违规积分、纪律处分、司法移送、警示教育”的梯度处理闭环,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人员和机构进行坚决问责。
(四)强化内审队伍建设。农商银行审计人员应贯彻履职回避和强制轮岗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职业道德和精神上的独立,主动依规执行回避和轮岗制度,规避熟人、上下级人情干扰,确保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同时,农商银行应科学配备审计人员,兼顾年龄上的老中青和条线业务专业人才的合理搭配,适当配备科技人才,建立审计人才后备库。此外,农商银行应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将审计质量、问题揭示能力作为核心考核指标,为敢于坚持原则、如实揭示问题的审计人员提供正向激励,激发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江苏江阴农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