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风险资产清收处置力度,提高银行资产质量,今年以来,河北灵寿农商银行协调灵寿县人民法院对进入执行程序贷款的当事人通过司法拘留、拘传等措施,持续保持依法清收的高压态势。
借款人孙某贷款到期后经灵寿农商银行员工多次催收,始终无故拖延,拒绝偿还。之后,灵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诉讼被执行人孙某进行了拘传,但仍未找到孙某本人。为保障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顺利进行,灵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孙某进行了电话传唤,两天后,孙某到法院说明了情况,灵寿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依法催收,最终成功收回不良贷款10万余元。
除此之外,灵寿农商银行联合灵寿县人民法院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灵寿县广播电视台、“灵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