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疫情过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从哪里来?这其中,支农主力军农信机构有很大的支持空间。记者在基层采访中获悉,为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他们推出了针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个性化服务。但也有人员反映要想占领农村金融服务的制高点还需要更上层楼,还需要在产品创新、政策支持等方面下功夫,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产品和服务需逐步提升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告诉记者,传统投融资渠道参与乡村振兴面临信息障碍、成本障碍、抵押担保障碍、渠道下沉困难、准公共品的成本分担障碍等困境,无法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金融供给。一是作为担保抵押物的土地经营权,在实践中面临“执行困境”。由于土地经营权可流转,当流转后的经营权再用于抵押,若出现承租人因无法偿还贷款、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形,可能面临原土地承包人、债权方的权利“落空”。二是涉农融资的交易成本高、违约率高,其成因在于“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导致适农惠农型金融产品无法高效对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征信体系未建立、经营主体信用积累不足、金融需求主体分布离散化等问题。三是传统投融资渠道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面临成本分担障碍。农村金融具有一定“准公共品”属性,这是由于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的地位所决定的,但传统商业金融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
全国人大代表杨伟坤也持这样的观点,她指出,目前,农村金融排斥仍然存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仍需改进、适应乡村振兴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仍然缺乏等因素影响了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效率。
在基层采访中,多名省、市、县农信机构人员向记者表达了和上述代表委员相同的观点。农信机构发展过程中较主要的问题是金融产品创新难。他们翘首期盼农信机构遇到的瓶颈能够得到政策春风的吹拂,从而让创新渠道畅通无阻。
资金和政策亟需加强
随着竞争的加剧,日前农信机构存款难度加大,影响了其支农水平的发挥。
有基层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信社现在存款很难,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行业竞争加剧。二是民间借贷严重,吸收了客户的存款,致使信用社存款下降。三是农信机构结算渠道不畅也影响了存款的吸收。虽然当前农信社有了“农信银”系统,但其在转账速度等方面与商业银行还存在差距。
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联社人员向记者反映,当地经济相对薄弱,老百姓收入低,因此农民手里的闲钱很有限,而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使得农民负担加重,手中的闲钱变得更少了,存款总量自然减少。提及存款,他们都表示组织存款太难。
多名农信机构人员反映,日前,农信机构在发展当中,遇到歧视性政策对待。一些部门、单位要求将财政资金账户开设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不能在农信机构开设。
地方政府的歧视性政策束缚了农信机构代理各项惠农业务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也给广大农民享受农村金融服务带来了不便。
打好“政策牌”和“服务牌”
杨伟坤认为,农村金融需在政策引导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明确自身定位,回归金融本源,健全适应农村农业特点的供给体系,创新产品和服务,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此外,加大对积极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服务乡村战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评比,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直接现金奖励。同时优化税收激励。通过政策支持,提高乡村振兴主体的自身竞争力,吸引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主体发展。她还称,要加快农村金融立法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差异化监管,融入“软法之治”。金融机构根据各需求主体的特点,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以适应其发展需要。金融机构要主动了解客户需求,不断开发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渠道、新手段、新方式,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产品,并积极引导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农业企业的融资途径。
对此,彭静称,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当下乡村振兴的新型金融需求。进一步健全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机制,研究土地经营权物权化和债权化的实施方案,加快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创建新型财政性扶持基金,引导市场化涉农金融供给。通过扶持基金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通过出资入股,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支持,鼓励入股机构支持农村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健全适时退出机制,避免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直接干预阻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