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新疆自治区农信联社出台《金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乡村振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每年涉农贷款累放总量将不低于1500亿元,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实现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支持总量和规模稳步提升。
为更好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意见》中提出,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做到“八个不变”、推进“八个衔接”,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放额度、贷款余额、增量及贡献度居新疆地区同业首位。在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的基础上,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的优惠政策。
聚焦产业兴旺,新疆农信将围绕大力支持当地优势产业、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强化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服务产品四个方面发力。
围绕生态宜居,《意见》中提出要持续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具体包括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支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助力广大农村早日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立足生活富裕,在满足农业人口城镇化金融需求的同时,《意见》中提出,要从加大“农业产业链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投放力度入手,提供更适宜、更便捷、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全面满足农户信贷需求。
围绕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新疆农信提出了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构想: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农牧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息电子建档率、评级授信覆盖率、有效信贷需求满足率均达到100%,“普惠金融服务站”村级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夯实“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乡”的金融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