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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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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创新 拥抱监管

2020/11/10 本报记者 本报评论员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长期以来始终被国家列为经济改革的先锋和前沿,并在持续深入的改革中得到全面发展。体制改革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基本体现。在这一大背景下,金融创新将成为农信机构发展的不竭动力。然而,体制改革的动力和“翻牌”改制的成果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淡化,如何始终保持农信机构的高昂斗志和长久不衰的发展势头,如何规避经营劣势和发挥机制优势成为亟需研究的课题。现代企业的生命力主要体现在创新能力上,金融企业尤其是农信机构更是如此。

创新就要承担风险。农信机构应充分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良好的金融监管并不会妨碍金融创新,反而为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提供保障。所以,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十分必要。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不管“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还是“数字金融”“智能金融”,本质还是金融,同类业务适用同等监管的一致性原则。

科技创新是强化竞争的不竭动力。各地农信机构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和强化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电子银行发展进程,运用科技力量研发金融产品,加快科技研发步伐,以满足客户需要和提升同业竞争力。然而,农信机构科技金融业务起步较晚,先天不足,对待金融科技业务,从规范业务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角度,须针对其中承担风险的业务环节进行金融监管,并且遵循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律。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始终不能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否则必然会受到市场的惩罚。金融科技一方面支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创新,同时坚持创新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要为实体经济做贡献。

金融委提出,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目前,随着大量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有的登陆资本市场,一些农商银行认识模糊,定位偏移,方向迷失。有的农商银行、农信社忘记初心,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热衷于赚热钱、赚快钱,将资金运用到资金市场、金融市场,脱实向虚,“空转”自娱,累积的风险同样令人担忧。农商银行、农信社只有踏踏实实支持实体经济才能平稳应对当前疫情影响压力,不良贷款率才能得到较好控制。

当前,部分农商银行“垒大户”等现象严重,仍然坚持“贪大图快”的思维。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时期,防范金融风险成为重点,银行业利差明显减少。在这样的形势下,银行业管理层如果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只看结果不看管理,只看当前不管长远,就很难改变经营局面,就会在同行业中失去竞争力。

此外,近年来,部分农信机构实现了快速发展,发放了大量的大额和超集中度贷款,由于经济减速和调整期叠加,致使一些企业关停,贷款无法偿还,风险损失显现。应对违规人员加大惩处力度,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对一切敢于触碰违规违纪高压线的行为和操作,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警示一片,达到令行禁止。

日前, 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经营不规范现象。如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科技机构存在高息吸收公众资金,农信机构将资金投向“两高一剩”、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的现象,潜在风险巨大;有些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科技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支农业务造成了冲击,对农信机构的存贷款产生了影响,影响了支农效率的发挥。加大对“影子银行”、金融科技机构的监管力度是当务之急,把农村数字金融创新关进合规笼子,让其遵循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天职。

高利贷的兴起不仅影响国家货币政策实施、加重企业负担,还危害正规金融体系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政府应加强监管,引导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入“地上”,让民间借贷纳入正规体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监管约谈。对此,蚂蚁集团表示,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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