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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欠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多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无法解决,与此同时村干部欠款在当地也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 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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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农信联社加强政银合作

有的放矢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

2018/11/13 作者 杨佳唯

公职人员欠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多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无法解决,与此同时村干部欠款在当地也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

近年来,黑龙江省桦川县农信联社积极谋划措施,通过与县纪委、县监察委的不断沟通,终于在清收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拖欠信用社的贷款和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工作中,取得了新的突破。截至目前,该联社已向纪检委移交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拖欠贷款130笔,1660万元,纪委立案35起,党内纪律处分33人,清收不良贷款18笔,73万元,在全县欠款公职人员当中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该联社制订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方案,确立清收范围和工作期限,明确具体清收步骤和工作措施。由信用社组织辖内各基层社认真排查,全方位、拉网式调查摸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村干部贷款进行全面统计,为下一步采取约见谈话等措施做好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对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进行约见谈话,亮“黄牌”,督促其定期归还。对首次清收不按期归还的,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诫勉谈话,让借款人明白清收工作是县委、政府开展的一项工作,明白告之继续恶意拖欠贷款将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纪律处理,并将谈话记录载入档案。

对屡次催收不还的公职人员和村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给予纪律处分。对当事人年度内“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情节严重的,实行“停职、停薪、停岗”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今年 2 月中旬,在该联社积极沟通协调下,桦川县委组织部还下发了《关于村(社区)组织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其中增加了一条不宜当选村干部的限制条件,即“在信用社有欠款不还的”。县委组织部针对名下有不良贷款的村干部候选人,采取禁止参选等行政措施,迫使其及时归还欠款,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截至目前,共计清收候选人不良贷款13笔,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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