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质量强国战略向金融领域纵深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本质要求已超越简单的防范金融诈骗宣传活动,成为金融机构实施精密管理与实现自身发展的艺术与科学。
如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变成金融机构内生高质量发展的新源泉、新机遇,是一门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大力推进“人要我服务”向“我要为人服务”理念转变是关键。如此才能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深度植入服务链与经营链的每条毛细血管,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求变。同时,金融机构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形式从简单表象引入深层次,推进内生机制改革与质量建设,从消费者生产、生活以及事业发展的多个维度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服务形式和内容。
在利他中实现利我,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自身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的前提。当前,金融机构应从知识、信息支持,科技、资源共享,自身人才建设等多维度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机构要帮助消费者提升风险管理与防范能力,根据客户的业务类型,帮助其建立智能风控模型,提供客户所需的业务知识与信息支持;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纳米级扫描,将客户潜在风险点消弭于萌芽状态,从而降低金融风险;要升级服务维度,运用金融机构拥有的数字技术力量,打造客户共享的服务生态,减轻客户软件开发、维护压力,提升客户服务效率;要推进系统内资源匹配,发挥金融系统内信息的便利性、准确性与可靠性优势,降低客户合作的资金与时间成本。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负担,而是金融机构服务质量革命的动力与源泉。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成为金融企业的文化底色,通过自驱力推进客户良性发展,才能形成数字化转型下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