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文件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