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唐山市开平区的卢女士手持一张有着24年历史的存单来到河北滦州农商银行杏山分理处要求兑付。
据悉,这张存单起存日为2000年12月22日,是一张3年期的定期存单,金额为1300元。尽管时间跨度长,存单上客户名称与卢女士二代身份证姓名不符,且业务系统历经多次升级,但该支行工作人员秉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对客户负责的态度,迅速对该存单展开核实查验工作。他们积极协调各部门,通过查询历史档案、核实相关手续等一系列工作后,确认了该存单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最终,该支行成功为卢女士兑付存单本息,赢得了卢女士的称赞和肯定。
此次成功兑付老存单,不仅是滦州农商银行对自身信誉的维护,更是该行对客户信任的最好回馈。以此为契机,该行将继续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保障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以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广大群众,切实守护客户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