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溪市马涧镇红卫村杨梅种植户叶撮军,在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兰溪农商银行办理了50万元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成为金华地区第一位“吃螃蟹”的政策受益者。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贵、担保难的问题,兰溪农商银行主动作为,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资规局深入研究、攻坚破难,推动市政府出台办法,对农村土地及其地上附着农业设施开展确权登记,由市资规局为经营主体颁发不动产权证,农业农村局颁发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在此新规下,该行同步推出“农业设施抵押贷”产品。经营主体取得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所有权后,便可申请农业设施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