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外公布。
职责机构编制方案也简称为“三定”方案。所谓“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根据《通知》,本轮机构改革中,根据职责划转,相应核减央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调整后,央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这次调整彰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领导的进一步强化。监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职责由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接管,标志着中央金融委员会在金融领域的地位进一步巩固,这体现出党中央以更坚决的决心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原央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设综合处、监督检查、金融教育处、投诉管理处、普惠金融处五个处室,前四个处室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处划入央行金融市场司。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
普惠金融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职责,小微、“三农”是普惠金融关注的重点领域,普惠金融相较于其他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要点,更偏向于统筹方向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更契合金融市场司的统筹发展规划,调整到金融市场司有利于统筹指导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普惠金融工作,与金融市场司相关职责也契合。
金融领域的调整进入新阶段。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释放居民的消费能力,让一般居民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是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发挥市场的作用,有利于用市场的力量推动普惠金融,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