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处置化解不良债务,近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嵊州农商银行探索以“预查废证明”为凭证,对“随心花”不良户进行核销,成为全省农商银行系统内首个通过法院出具的“预查废证明”核销“随心花”不良债务的案例。
据了解,“预查废证明”是指针对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额5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两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在诉讼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其他案件涉执,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或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可据此径行出具“预查废证明”。银行业机构可将其作为核销债权的依据,待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追索“。预查废”机制的运行,有助于多元化解金融纠纷,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立案,减少了程序空转造成的资源浪费。
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阶段,该行积极对接法院与律师事务所,多次召开三方座谈会,探讨调解的可行性方案,最终确定通过“预查废”模式化解纠纷,并成功通过“预查废证明”司法文书,对“随心花”不良户及时进行了核销处置。
本次核销“随心花”不良户的成功探索,不仅缩短了司法诉讼流程,还简化了繁琐的核销化解步骤,为处置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开辟了一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