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以党建引领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笔者结合分管农商银行党建、人事、风控等经验,浅谈一下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识和体会。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坚定不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联社关于金融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集中精力做好农商银行改革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大力服务实体经济三项重点工作。党委成员、支部书记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要强化政治引领,探索“党建+”模式,将党建工作嵌入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整村授信、低成本资金组织等重点领域,发挥好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学习掌握党中央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落实”活动,汇聚起全面推进农商银行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党员高管带头,以上率下,强化宣讲培训,聘请党校老师讲课,发挥好磐石市红色资源厚重的资源优势,参观抗日斗争纪念馆等活动,加深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解和把握。三是在农商银行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使党的领导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得到有效落实。完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定,加快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防止农商银行改制后“穿新鞋、走老路”。四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强战斗堡垒。以党支部标准化体系建设为重点,持续优化党组织的结构与设置,确保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五是注重党员发展质量,按照党员标准吸纳积极分子。坚持党建工作与经营深度融合,全面推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坚持不懈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工作,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以及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及时将工作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探索银社、银村、党建联建共建,让党建为农商银行发展赋能。
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激励广大员工在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一是培养造就一支卓越团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对后备干部选拔使用。进一步完善中层以上人员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各支行长、中层经理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二是建立复合型人才队伍,总部与基层上下交流,多岗位历练,特别注重在一线选拔,与地方党政部门沟通合作,挂职锻炼。三是树立大人才观,大力培养人才。同时,加强考核,增强危机感,充分调动青年员工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四是推进全员公开竞聘,为年轻员工搭建成长平台;注重内部培养,制定大学生职业规划,进行阶梯式培养,采取全员竞聘常态化。五是发挥共青团、工会的作用,引领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于农商银行发展中来,在农商银行业务经营和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建立员工诉求制度,为员工合理诉求打开通道。
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和手段
为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由于风险管控手段和技术水平有限,受疫情、整体宏观经济影响,资产质量所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农商银行应该在省联社党委领导下,全民落实银监部门风险管理要求,快速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一是加快构建内控合规性管理模式。从就内控谈合规转向以风险为导向内控管理模式,做好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二是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风险体系,从内部流程制度和外部客户市场、前台营销和后台保障多维度建立第一、第二道防线,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风险识别科学体系,风险关口前移,用较低的成本防范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四是强化监事会和内部审计作用,变常规稽核审计监督向重点专业、重点人员聚焦,增强自身“免疫力”。培育和贯彻科学合理的风险文化与风险理念,把“利润当期性与风险滞后性”“流程为本、程序至上”等风险管理戒律印在脑子里,融化在血液中。五是持续强化道德风险责任意识,尤其是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防范道德风险;使“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风险文化,逐步固化于全系统高管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六是从业务、机构、人员“三个维度”,明确责任认定标准,以责任追究制倒逼风险管理理念的不断强化和风险管理体系的严格执行,使风险责任制贯穿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要统筹抓好流动性、案防等风险,形成风险全覆盖。
(作者系吉林磐石农商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