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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乡村振兴的主要手段,是实现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配套支撑,而农商银行又是绿色金融供给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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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探析

2022/7/12 作者 秦帅

绿色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乡村振兴的主要手段,是实现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配套支撑,而农商银行又是绿色金融供给的重要力量。然而,受地理位置、经济规模、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绿色金融在县域一级农商银行的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而如何发挥“有形之手”的力量,协同农商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整体实现,具有现实意义。

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必要性

缩小银行间发展差距的需要“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全面实现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推进,尤其是立足三农、服务三农的农商银行。当前,在市县一级,农商银行之间、农商银行与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绿色金融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一方面,绿色金融项目大多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前期投资大、回报时间长、风险偏高等特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凭借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风力发电、垃圾处理、节能环保等绿色项目上均有所突破,绿色信贷总量也排在前列。而大多数农商银行基本上还是以三农产品为主,项目大多限于畜牧、茶叶、柑橘、黄牛、茶油等传统绿色农业,绿色金融服务仍旧停留在浅层次水平,绿色信贷余额较低。另一方面,由于经营等级、资金规模、评估审定、市场优势、历史包袱等原因,在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发展上,农商银行之间、农商银行与大中型国有银行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如果没有整体的统筹协同,可能会产生区域性“马太效应”,一定程度制约了绿色金融的整体发展。

完善自身发展能力的需要目前,一些农商银行,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商银行,在绿色金融认知上缺乏深度,没有专门绿色金融业务部门或设立绿色支行,绿色信贷依然由传统信贷部门负责;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缺位,对绿色金融项目划分和评判上主观性较强,与之对应的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足,项目“洗绿”或“骗绿”风险性相对较高。在市场供给方面,市县一级的农商银行缺乏良好的绿色项目供给作为“实验”;其传统的信贷项目评估方式,不足以全面应对绿色项目审定;同时也导致绿色金融服务产品开发不足,推广力度较弱,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完善市场及自身绿色金融发展的“失灵”。

破除区域间发展壁垒的需要中央、省级相关部门已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但在市县一级绿色金融体系尚未形成良好的互动循环。一方面,有的地方未制定相关绿色金融激励考核办法,有的受地方财政收入、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对绿色项目的财政贴息,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风险容忍度、存款准备金等方面优惠差异性较大,对农商银行正向激励不足,社会公众对绿色项目的监督也存在缺位。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之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竞争大于合作,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不畅,同一产业链上的绿色项目不能互评、互认,增加了绿色金融项目的审核与认定难度,需要统一的组织协调。

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几点思考

成立相应的组织协同机构推进农商银行绿色金融发展必须加强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及顶层设计。市县政府应建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联席工作机制,制定规划本区域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基础设施保障,统筹全域范围内的绿色金融发展。省农信联社及各地市办事处应成立“绿色金融专项工作小组”,确立定期沟通和日常联络渠道,对区域内农商银行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学习交流、问题协商和解决、政策解读及宣传推广等提供帮助。同时,构建资源共享的绿色金融平台,协助域内绿色项目合作、信息共享、评估互认等事项;牵头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接,统谈实施绿色保险保费优惠措施,建立绿色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商银行在推进绿色金融业务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

加强区域部门机构联合联动市县一级政府应结合中央、省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联席工作会议作用,统筹金融、财政、环保、司法、银保监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社会公众监督等方面的建设,明确差异化管理标准,给予农商银行在风险容忍度、绿色项目资源分配、存款准备金、绿色项目门槛等方面一定的优惠,促进农商银行发展。打破区域行政壁垒,积极牵头建立区域银行机构间绿色公共环境数据平台,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整体推动和贯彻绿色金融政策落实。省农信联社及各地市办事处应充分发挥工作小组职能,从全域角度通盘考虑农商银行绿色功能定位、绿色项目间合作,探讨组建“区域金融共同体”。在业务上,采取合作营销、信息共享、统一授信、风险联合监测等方式,形成新型金融合作联动机制,增强区域内的整体绿色金融服务提供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加强农商银行间绿色金融监管合作与互联互通,有效防范跨区域“洗绿”风险,为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广绿色评级、认证的互认机制,加强环境压力测试、环境污染评估等工具和方法培训运用,提升农商银行绿色金融技术规范。

提升农商银行“绿色化”程度农商银行应尽快将发展绿色金融上升至战略高度,成立绿色金融综合管理部门,确定“绿色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组织和管理内部绿色业务工作;建立“绿色化”的制度框架,对绿色投融资政策、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绿色业务管理流程、考核评价办法等进行一系列制度性安排。着力提升经营等级,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在经济下行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受限情况下,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开发三农特色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生态、循环、节能的项目和产业,探索绿色债券产品开发,为绿色经济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绿色金融专业化团队建设,主动吸收、配备相关方面的业务人员,重点培养关键岗位人才,建立绿色金融专业经理序列,全面提高绿色金融经营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怀化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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