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随着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全国省联社改革“首子”落盘浙江,标志着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即将成为历史,全国省联社改革大幕就此拉开。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六年提及“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其中完善省联社治理机制被反复强调,特别是随着省联社改革“浙江模式”的落地亮相,引来多方关注。无可置疑,省联社改革必将成为2022年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词。
省联社改革的“古与今”
2003年8月,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出台。方案提出,试点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在此背景下,我国农信社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应运而生。随着经济运行内在逻辑的变化及金融改革、农信社改革的不断持续深入,省联社模式下的业务发展逐渐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为此,省联社必须再次进行改革,充分理清自身与县级机构之间的关系,淡化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这是心之所向,也是势之所趋。今年3月30日,人民银行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当前,对于省联社改革具体路径的选择,讨论较多的有以下四种:联合银行模式、金融服务公司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统一法人模式。其中,联合银行模式或为最优选。因此,浙江省的联合银行模式改革进展备受各界关注,或将为其他省份的改革探索提供参考样本。其实,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缺点,且适用情形不同,仍有诸多细节有待探索。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农信系统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定位上差异明显、推进阻力与动力不同等因素,省联社改革必将按照“一省一策”的思路,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模式推进。
省联社改革的“守与破”
省联社改革牵动面广、涉及度深,改革路径要围绕实际审慎抉择,不论采取何种路径,都要坚持有守有破“。守”的是支农支小的初心,“破”的是管理错位的负累。一方面,应继续专注于普惠金融、小微金融、社区金融,着力引导县级机构打造特色,围绕大型银行意愿不强、覆盖不到和中小银行能力不够的领域,加大资源投入,提升服务水平,利用本土优势,形成特色化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革,从减少行政管理入手,从战略发展、高管任命、员工招聘、薪酬确定、费用控制等层面对县级行社逐步放权,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形成“一体两翼”式的服务职能。
“一体”即以防范和控制风险为主体。随着省联社改革中对县级行社的行政管理越来越少,风险缓冲也将逐渐减弱。县级机构作为独立法人机构面临的整体风控形势将更加严峻。改革后的省级联社应着重引导县级行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指导其按照收益与风险并重、长期与短期兼顾、规模与质量协同发展的原则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引入适合农信系统的成熟的风险识别控制模型。并对县级行社风险偏好、风险限额等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两翼”即“一手抓”产品开发“,一手抓”系统建设。随着近年来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国有大行通过大数据技术开展数字金融业务,不断下沉网点和服务,对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显著变化。而此方面投入巨大,县级机构并不具备开发金融科技系统的能力。改革后的省级联社应发挥“小法人、大平台”集约化、规模化优势,进一步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应用能力,实现产品的更新迭代、精准匹配和系统的便捷高效、批量获客,依靠“系统优势+线上营销”不断提升县级机构市场占有份额和竞争能力,推动实现数字经济大潮下农信机构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方向一旦明确,就需要农信系统从焦点、难点中寻找切入点和突破点,忍住“阵痛”,结束“长痛”,保持战略稳定。随着农信社改革“浙江模式”的落地,省联社改革将重崭新姿,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推动农信社焕发出新的、更加蓬勃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