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东莞农商银行发布《主管机构调整和协助管理普宁农商银行》公告。据介绍,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和广东普宁农商银行的管理权从广东省农信联社整体移交至东莞市政府。东莞市政府委托东莞农商银行协助管理普宁农商银行。
公告称,东莞农商银行将协助做好普宁农商银行日常治理和经营管理,指导督促普宁农商银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推动其持续良好发展。具体委托协助管理事项包括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考核评价等。
对于此次主管机构的调整,东莞农商银行认为,这将有利于该行进一步深耕东莞本土市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据公开资料显示,东莞农商银行成立于1952年,前身是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4年统一法人体制改革,2009年12月完成股份制改制,是广东省率先启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三个试点之一,2021年9月29日成功在港上市。该行股权较为分散,前五位股东均为当地企业,其中仅有广东粤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为5.21%。
普宁农商银行由普宁农信机构改制而来,于2016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其股权结构也较为分散,未有单一股东持股超过30%。主要在广东省揭阳普宁市从事银行业务。于公告日期,东莞农商银行并未持有普宁农商行任何权益。
公告还称,此次主管机构的调整经广东省政府同意,根据东莞市政府2022年2月15日印发的文件,为落实广东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总体部署,推动该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打造在广东省领先、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农商银行集团。
2021年7月,《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指出,在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商行扩大经营自主权。在稳定县域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加强宏观管理,促进农商行回归本源,巩固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事实上,在此之前,深圳农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已相继“告别”广东省联社系统,管理权交由当地政府。而这一系列动作背后,广东农信系统改革方向也日渐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