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p.chinanshw.cn/Img/2022/1/pc20220125dad239b53c9448558f9477087b1df5ba.jpg
目前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专业种植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高速发
http://em.chinanshw.cn/content/2022-01/25/016373.html

农商银行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2022/1/25 作者 杨建军

目前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专业种植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规模不大、经营效益不高、生产不规范、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等问题,致使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难以实现质的飞跃。笔者就乡村振兴背景下农商银行如何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为行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发展提供参考。

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 农商银行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配合,形成“批发银行+零售银行”的互动机制;加强与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协作,形成“保险+银行”的互助机制;密切与资金市场不同主体的联系,形成“民间资本+金融资本”的合作机制;强化与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形成“融资+融物”的融资机制;通过与不同金融组织加强联系,逐步形成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相互支撑、共同发展,银行、保险、期货、证券市场相互协同、互惠互利的局面。

持续健全经营管理体制 遵循限制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深化农商银行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内部组织结构等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杠杆效应,将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纳入其考核评价范畴;对于考核合格的农商银行实行支农再贷款、差别变化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倾斜,并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效果,适当利用财政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和税费减免等形式给予其奖励或其他优惠扶持政策,为农商银行经营管理体制创新提供正向激励。

创新信贷产品 农商银行要以金融产品的改良和创新为切入点,通过对新型经营主体采购材料、加工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进行金融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不同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按照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划分不同的融资产品金额、期限;为不同信用度的经营主体设立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并加大宣传力度,将试点后有成效的产品向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提升金融产品对农村的价值。

拓宽信贷范围 要将金融服务逐渐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特色农业等领域延伸,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带动新型农业发展,创新金融支持基础设施的手段和渠道,引导信贷资金向农业基础设施流动。要进一步支持农业技术引进推广,加强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和咨询服务,通过服务深化、手段创新,加快技术引进速度,分散技术应用的风险。

延伸授信服务 要将金融支持的触角向全产业扩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广覆盖的授信体系;逐步健全“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 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依托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提高对上下游经营组织的信贷支持。要不断加强与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合作,拓展农业保险的支持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开发以农产品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的“信贷+保险”的金融服务模式。推动政府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通过设立担保基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融资增信等手段,逐步形成资金支持和服务延伸并举的局面,提高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性。

创新授信模式 一是简化流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方面的需求进行充分考虑,以“宜企则企、宜场则场、宜社则社、宜户则户”原则为指导,加强信贷融资管理,简化审贷流程,提高融资便捷度,提高支农服务效率。二是加强统筹。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调查,合理评估不同主体的信贷融资需求,实现差异化服务。三是推行均等化服务。立足全局,制定合理的信贷服务政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放宽条件,解决金融服务供需不匹配的问题,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完善信用体系 一是加强同政府沟通协调。参照企业信用登记模式,逐步将涉农信贷业务信息录入征信系统,尽可能联通包括法院、公安局、财政、税务、工商、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大打击非法集资、不偿还银行债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金融环境。二是加快制定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办法。探索建立符合其特点的规范化信用评级技术、流程和体系,扎实开展对其的信用评价工作,将新形成的农业经营主体及时纳入信用评定范围。三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以农业合作社等组织体系为单位的信用建设,完善企业、个人信用系统,培养农户的诚信意识,构建守信经营的外部约束机制和组织增信基础。

(作者单位:四川仪陇农商银行)

上一条:农信机构如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条:没有了
分享到

©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