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活力,树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担当型”机关新形象,江西都昌农商银行深入推进总行机关改革,在14个机关部门开展了员工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工作,旨在打破总行机关“混”的现状,消除员工“混日子”的生存土壤,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事做。
针对“八个突出”问题,都昌农商银行紧扣 “六个需要”,按照“分类管理、科学设岗、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的总体要求制定实施相关双选方案,同步重新厘清机关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由总行领导班子为组长、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员工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在启动“双向选择”工作前召开了机关员工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动员大会,为营造积极参与、把握机遇的良好氛围打好了基础。
此次机关员工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工作全过程具体可以概括为“两阶段、两张表、十规则”。两阶段中第一阶段是11个特殊岗位优先双向选择,第二阶段是其他岗位双向选择。两张表分别要求机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定岗定人和上岗条件要求填写以及机关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本人能力自愿报名。十规则:双向选择党群工作部、党风行风监督室、人力资源部劳资岗人员必须为正式中共党员;双向选择岗位在3人以上的机关部门负责人,在双向选择过程中,选择原部门人员最多不能超过定岗定员的75%;同一员工有多个部门负责人选择的,在尊重员工意向选择的情况下,报所选择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一岗位有多人选择的,优先由部门负责人选择,报分管领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或空缺的岗位,在员工申报的第二意向岗位中,由总行党委最终调配安排;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如未被选择上的,由总行党委根据岗位空缺及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最终调配安排,如本人不服从总行党委调配安排,则实行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生活费;未报名参加双向选择的人员,则实行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生活费;在双选过程中,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满7年必须岗位交流等四项制度要求;对在工作岗位表现积极、任劳任怨、能力突出和服从组织分配的员工,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优先考虑等。
“双向选择”工作为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担当型”四型机关做实了人力资源基础,更为都昌农商银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夯实了机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