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这项我国独创的保障农民收入的金融创新,已经连续多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农业是高风险行业。为了分散风险,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保险、期货等方式保障农民收入。对保险而言,系统性风险是“不可保”的,而价格属于系统性风险;对于不可保的价格风险,各国也有一些探索,比如美国引入再保险制度,实行基于期货价格的收入保险。
“保险+期货”本质上是期货。从探索的根本目的看,是希望利用期货市场属性,开展双向交易进行风险对冲,进而锁定价格,达到变“不可保”为“可保”的目标。
在“保险+期货”模式中,保险公司向农民提供价格类保险产品承接价格波动风险,实现风险“第一次转移”,保险公司基于期货市场价格确定保险预期价格和理赔价格;期货公司等为保险公司提供类似“再保险”的风险转移服务,实现风险“第二次转移”,最终通过保险和期货合作,将农民的价格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
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创新工具,“保险+期货”的跨界合作对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有积极作用。农民或者涉农企业、保险公司以及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三者合力将市场价格风险逐级转移,并最终利用期货市场进行期权复制,将场外风险转移到场内对冲,从而形成有效的风控闭环,在规避市场风险的同时,对产业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