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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增长放缓和金融持续的严监管,部分农商银行长期以来粗放式管理、低效能发展带来的问题逐渐暴露,经营风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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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商银行资本金补充效果的建议

2021/6/29 作者 秦帅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增长放缓和金融持续的严监管,部分农商银行长期以来粗放式管理、低效能发展带来的问题逐渐暴露,经营风险不断攀升。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帮扶部分农商银行化解风险,其中再次资本补充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本文在调研总结部分农商银行“第二次”资本补充情况的基础上,对避免再次陷入“资本补充——粗放发展——资本不足——再次补充”的恶性循环,推动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农商银行风险化解任重道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至2020年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全国8级至11级高风险金融机构,近三年分别为587家、545家、442家。为帮助农信机构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各地政府、监管等部门积极介入,与改制时一样,采取司法清收、行政清收、不良贷款债权接收或置换等多种帮扶措施。同时,为增强中小银行抗风险能力,国务院及金融委也曾多次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第二次”资本补充地方政府作用发挥明显

基本为定向增发 目前,部分农商银行留存盈余转增资本金、分红转股无足够资金支撑,内源性资本补充难以为继;而IPO、发行配股、可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对机构资质要求较高、审批程序严格、发行周期长、成本高,不适合这些农商银行。而其资本补充渠道往往只剩下单一的定向增发。

平台公司占比大 部分农商银行原有股东,尤其是法人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基本没有履行《资本补充协议》意愿,而部分处于高风险的农商银行分红率低,市场声誉较差,对外部投资者吸引力不足。其为在短期内退出高风险机构行列,只能依靠政府或省级联社牵头,组织政府背景公司入股,且大多为新股东。

增资扩股比例高 部分农商银行原有股本总量不高,县域一级大多在两亿股左右,抗风险能力较弱。据调查“第二次”增资扩股比例平均达到原有股本的63%,超过一半比例。

“第二次”资本补充“后遗症”依旧突出

存在大股东干预的风险隐患 据调查,除银行机构、个别自然人股东为自有资金外,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由于政策性负担重、经营净利润有限,无充裕的现金流,大部分为借贷资金,导致“第二次”增资扩股依旧出现“借贷资金入股”情况,不同之处在于范围及股东性质,这也为后续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还本付息带来巨大压力,增加了“大股东控制”、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

战略投资型法人股东数量稀少 “第二次”增资扩股中除有个别优质农商银行入股外,其余大多为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平台公司。这些公司,大多“被动”入股,对短期财务指标关注较多,而对银行业知识了解较少,“专业度”不够,且由法人股东企业负责人出任的董事、监事,会议全勤率较低;对于一些重大事项表决时,其战略性服从政治性、长期性服从效益性情况时有发生。

防范“第二次”资本补充“后遗症”的对策建议

中国社科院报告显示:“经过3年多的治理,风险得以缓解,但总体金融风险仍在高位,且有向政府和公共部门集中态势。”政府平台公司的债务“危机”势必会影响银行机构。而政府平台公司“输血”后,部分高风险农商银行一些经营指标并未立即改善,经营的不稳定因素依旧存在。因此,地方政府在完善专项债等资本补充工具时,作为银行机构本身,农商银行应着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推进其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提高内部管理 农商银行应该以“第二次”增资扩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平台,实现权利制衡,防范大股东干预;加强合规风险教育,严格贷款管理,积极寻求大型银行风控工具和技术输入,按照“穿透原则”强化股东的关联方、股权质押等信息收集及确认能力,缩小监管“盲区”、降低“风险敞口”,提升自身风控水平。

加快业务结构转型,提升盈利水平 资本总额的提升及新股东的加入,为业务“触底反弹”奠定了良好基础,农商银行要充分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加快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等级;深耕三农和小微企业,开发更多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扩宽信贷投放渠道,加快技术创新,向“零售银行”转型,提升中间业务收入,逐步改变产品结构单一、收入结构单一的局面。

逐步优化股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农商银行要逐步完善股权结构,回购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提升员工和管理层持股比例;要流转部分股权,积极引进互联网、金融科技、上市银行等先进行业股东,实现“引资”和“引智”;要强化考核监督,将股权管理任务纳入到董事会履职考核体系,提升股东权益意识、责任意识,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打造银行和股东“命运共同体”。

探索集中统一管理,增强竞争能力 随着“第二次”增资扩股推进,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持续上升,与农商银行相互之间更加紧密,并已初步显现股权统一集中迹象。目前,全国部分区域已经出现几家农商银行合并重组的案例。作为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农商银行应结合股权结构状况,在当前“小法人大系统”“小银行大平台”的格局下,主动“抱团取暖”,探索合并重组可能性,以增强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湖南省怀化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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