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银行业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农信机构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多挑战。那么,农信机构如何抢抓机遇更好为县域经济服务呢?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走访。
在走访中,有专家向记者表示,非传统金融风险的不断出现,可能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挑战。最典型的就是新冠肺炎疫情,目前,疫情给国内企业经济带来了很大影响,完全恢复还需要时间。因而,农信机构需开发信息系统和金融科技应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能,但对其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是一大挑战。
还有专家指出,当前,一些农信机构所存在的短板不容忽视。第一,农村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二,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扎根在农村,机构拓展和人才方面有局限。第三,吸引有实力股东和补充增加资本方面有一定困难。第四,可提供的金融产品创新的空间有一定局限。第五,部分农商银行金融创新与风控能力有限。第六,金融科技开发应用能力有限。
采访中,有农信机构人员向记者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地方版“影子银行”满足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但近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无序化的运作,存在相当大的监管真空,潜藏着较大风险隐患, 需加强监管力度。
河北省农信联社保定审计中心主任孙双伦向记者称,有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不规范。如有些小额贷款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高息吸收公众资金,但资金不用于支农,而是投向“两高一剩”等高风险行业的现象,潜在着很大的风险。
多位基层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小额贷款公司,舍小求大,偏离支农方向。有位联社负责人举例说,当地的小贷公司在贷款用途上过桥贷款(即企业或个人在商业银行贷款到期前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以贷还贷,待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放款后再还贷的行为)。可以看出,贷款投向偏离了设立时支农的初衷。他还称,小额贷款公司硬件缺失,风险管控存在隐患。由于没有自己的资金结算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依托客户开户银行监控资金流向,无法进行实时动态主动监管,信息的不对等和滞后性给贷款带来了风险。
“小贷公司对农村金融的支农业务造成了冲击,有小贷公司开展无序竞争,对农信社的存贷款产生了影响,影响了支农效率的发挥。而其吸收的存款不用来支农而是用来支持‘两高一剩’产业。”一位农信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在农信机构如何更好为县域经济服务的问题上,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称,一是要坚决改进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银行能够行稳致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开拓创新、管控风险、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石。要在建立和完善有效制衡、监督的同时,提高决策效率与科学化水平。二是要探索新的风险管控模式和手段。三是要探索新的授信模式和路径。
在全面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预测资金回流的前提下,探索不再过度依赖抵押担保、主要凭借信用记录及资金回流情况来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的模式,包括授信额度、融资方式、贷款期限、综合利率,以及调整条件和还款方式等。四是探索在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在运用当地特色资源、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开发当地特色产品、打造当地特色竞争优势上,充分发挥自己独特优势。要充分运用这一重要机遇,加大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力度,但不能完全靠政策性补贴支持,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做到风险可控。然而,对于农信机构融资模式、融资工具、风险管控等,都是很大的挑战。五是探索农村商业银行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协作共赢的有效机制。六是探索可支撑业务创新发展、商业可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
对于民间借贷问题,河北省农信联社保定审计中心主任孙双伦提出,希望农村各级党委政府、监管机构、人民银行关注新型农村机构存在的风险,加大监管力度,使其规范发展,真正地为三农服务。多名省、市、县信合人员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他们呼吁政府应加强监管,引导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入“地上”,让民间借贷纳入正规体系。同时,国家应给民间借贷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起到规范、监督、引领的作用。通过立法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以疏导的方式解决民间借贷发展中的问题,使其能够自觉走出“灰色”地带。国家在税收等政策上应该给予中小企业和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必要的扶持。
针对上述问题,有专家向记者表示:“民间借贷对经济社会发展已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的现实面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为解决民间高利贷问题,国家需积极发展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鼓励发行企业债券,为民间资本的融通增值开拓出路,为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开拓来源,促进资金的供求平衡,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