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如皋农商银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有效开展履职评价,推动各治理主体落实好“职与责”,着力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再上台阶。
根据监管政策变化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该行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类规章制度,夯实治理基础。该行始终坚持党管金融原则,在章程中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委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建立了重大问题决策前听取党委意见和建议的沟通机制;突出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避免包揽一切,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该行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行长室执行落实”的公司治理组织运行机制,在相互制衡监督中勤勉履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确保全行改革发展沿着服务实体经济、支农支小的正确方向;对标一流银行的先进经验,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与自身发展目标有机融合,高质量、高标准制定了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组织董事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如皋本地经济金融形势和全行发展状况,为科学合理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围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省联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行长室年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激励办法,引导全行资源向“三农”“两小”领域倾斜,更好地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
为建立全方位的履职评价体系,促进各治理主体担责尽责,该行每年从合规性和有效性两个维度开展公司治理评估,评价内容包括“三会一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等多个方面,涉及200多项具体评价指标,基本实现评价全覆盖。同时,该行加强履职能力和履职状况的评价,不断完善董事、监事和行长室成员的履职档案,对执行董事侧重评价其日常经营管理、合规勤勉履职情况等;股东董事、监事侧重评价其规范履行股东职责、提供股东支持等;职工监事侧重评价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职工重大利益等;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侧重评价其献言献策、发表独立和专业意见等;行长室成员侧重评价其落实党委会、董事会重大决策部署、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该行将每年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和地方银保监部门报告,并加强评价成果在选聘任用、评先评优、薪酬决定等方面的运用,督促各治理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种好“责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