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央大力支持下,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飞跃。然而在基层采访中了解到,农村经济主体信贷需求难的核心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何构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体系,以最终确立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良性循环长效机制,是当前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重大挑战和课题。
有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不足成羁绊。他称,目前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是,银行多,证券、保险机构少,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充分,乡镇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少,为中低端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仍很薄弱。此外,应加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政策扶持,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仍需要进一步扶持。农村金融服务成本较高、信用环境较差,为农户提供融资服务的成本和风险较高,很多正规金融机构不仅没有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而且撤并了许多乡村服务网点,让农村得不到正规金融支持。农民往往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或民间信贷市场,付出的代价高,风险也大的多。故而须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从而让农民容易获得贷款。
还有专家表示:目前,政策性金融主要是农产品收购,服务面窄,难照顾到农户,农村信用社虽是主力军却正在变成股份制的地方银行,改变了合作性,这个需要探讨,当前农民最缺的是自己的合作金融。
现在,为了弥补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不足,正在进行建立小型农村金融的试点。有省联社人员告诉记者,建立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初衷是良好的,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面前:如果在农村建立众多的小规模的银行,这些小银行都能经营得好吗?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一样,不可能都经营得十分良好,会有一部分金融机构经营困难。作为小规模的金融机构,抗风险的能力较差,完全有可能破产倒闭。如果有相当部分小规模金融机构倒闭,它们吸收农民存款怎么办,农民还要不要?政府管不管?答案是农民肯定会要,政府肯定会管。在国内,处理金融机构经营危机问题都是由政府埋单,以保护广大存款人利益。更何况对农民这些弱势群体政府更是要保护其利益。所以到头来会把这些小型金融机构经营不善造成的沉重包袱甩给政府。农村基金会的结局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建立健全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是金融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应有之义。
在近日的全国“两会”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彭静认为:有关部门抓紧制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性金融保障,并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借助《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机遇,结合各地农业农村的实际情况和金融资源的配置基础,形成激活开发性金融机构、激励地方性金融机构、拓宽股权性融资渠道、完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等在内的整体设计。
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则认为,推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在全国贫困县全覆盖,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一是推进工商银行网点全覆盖,发挥其信息化程度高和创新性强的优势,通过投、融、引相结合以及“精准助农+涉农供应链”“银行+保险+期货”等多种模式,使金融“活水”加快流向贫困地区的远端末梢;二是推进农业银行网点全覆盖,充分发挥“三农服务”业务版块在贫困县的助农作用,延伸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末端供给;三是推进中国银行网点全覆盖,发挥其国际化与多元化优势,通过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农业企业集团国际化运营等项目进行金融支持;四是推进建设银行网点全覆盖,利用金融科技赋能“三农”,运用“农业大数据+金融科技”整合涉农数据与信息平台功能,创新贷款产品。
如何破解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和平对记者表示:政府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构建完善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健全优化商业银行与民营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加强财政、经信、担保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重点针对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开展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进三年期或更长期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企业需求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中长期制造业贷款占比,解决企业融资期限错配问题。
著明经济学家贾康向记者称,要想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必须成立政策性融资体系。他说:“解决‘三农’融资问题,政策性银行须和商业银行结合在一起支持‘三农’,而真正的引导力量是政策性金融。”
河北省联社保定审计中心主任孙双伦认为,应建立起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银行业主体,以中国人保公司、中国人寿公司为保险业主体,覆盖广大农村和县域,以中国农业银行服务县城以上,以其它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他还说:“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是支持农村城镇化、农户经济和农村工商业经济的主体。对盈利业务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自主经营,政策性业务由政府交给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代为办理。农业银行是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先进者,其管理、经营水平高于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它既服务于农村,又服务于城市。让农业银行大面积回到县城以下的广大农村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在那里服务。同时,那样做将大大加大农业银行的风险,不符合国家对农业银行的改革政策。中国人保公司和中国人寿公司,其一直在农村服务,有众多的网点和人员,完全能够满足农村对保险业的服务。它们之外的其他保险公司不可能在农村再建立庞大的服务网络。同时在农村建立太多的保险网络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会加大无序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