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疫情对农信机构的业务经营、风险防控带来极大挑战。笔者对山西大同农信系统风险防控特别是不良贷款压降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寻找农信机构不良贷款压降的办法和对策。
(一)切实推进农信联社改制化险工作。一是农信联社高管层要抱着不改制就没有出路、不改制就会被淘汰的思想,切实转变观念,用好用足自身内力,自加压力、攻坚克难,不能等、不能拖。二是要充分借助省联社提供的资金帮扶平台,把握好改制攻坚窗口期。三是要得到当地市委、市政府的全力帮助,在股金募集、弥补亏损、房屋确权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特别是在股金募集上,应尽量说服当地政府协调当地国资委、财政局、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及热力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交通集团等企业参股,确保改制成效。
(二)灵活运用“电催、访催、法催”工作方法。疫情期间,农信机构使用电催工作法,可能取得意想不到的不良清收成效。同时,还可以摸清底数,为疫情后进一步使用“访催、法催”做好准备。
1. 电催。电催是一种成本低,效率高的催收手段,通过对催收话术的总结提炼,充分把“零碎”时间利用起来。一是把握时机。利用早上、中午、晚上时间,对不良贷户实施“呼叫”式的电话催收,迫使其主动还款或来行面谈偿还事宜。二是催关系人。在无法与借款人本人取得联系时,换而对借款人的家属、亲戚朋友、担保人等获得真实信息并向其进行催收,促使“关系人”向借款人施加压力。三是掌握技巧。将营销理念嵌入催收过程,针对不同场景,设计不同话术,一户一术,从“拉家常”入手,先做到“能聊天、能交心”,然后再切入正题。既要给贷户留面子,又能对其心里加压力;既维护债权,又给后续清收留有余地。四是分类施策。对有意愿还款的,争取一次清偿;对分期还款的,明确还款时间、金额、方式,定时追踪;对拒不还贷的,告知失信行为的后果,施加压力。
2.访催。对无法通过电催实现催收的借款人,待疫情过后转入“访催”程
序。一是备齐资料 。提前准备台账、客户信息登记表、致逾期客户的一封信、催收公告、催收通知书等书面资料。二是信息分析。不打无准备之仗,访催前,提前掌握贷户基本信息,通过物业、村支两委干部、联络员等渠道全面了解贷户当前的经济状况、从事的行业趋势等信息。 三是制定策略。访催前,催收人员要根据收集到的信息,针对不能一次性还款、有资产无现金、固定资产不宜变现的客户,分别制定清收策略,采取协议清偿、资产变现、寻求第三方接手等方式,寻找“突破口”。
3. 法催。经电催、访催仍无进展的,进行法催程序。一是送达律师函。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告知贷户限期归还,保证诉讼时效。二是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有财产线索的,根据贷款性质,送达支付令,提起诉讼,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等。三是加大执行力。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的,转入强制执行程序,及时录入“黑名单”,通过依法强制收贷保全资产。特别是有“个贷企用”贷款的,还原整合后,通过电催、访催仍然没有效果的,就要转入法催程序,抓住典型户,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清收,震摄观望户,以点带面打开局面。
(三)倾力做好“续贷、转贷、注资”的化险方法。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暂时无法恢复生产经营,影响最大的是餐饮及其上下游企业。所以,农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助力疫情防控加强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用足用好利率优惠、返还利息政策,引导企业尽快筹集资金,偿还积欠利息,对于确因疫情原因无法续贷而造成不良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积极采取调整结息方式或调整风险分类、注资盘活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不良贷款有效盘活。
(四)切实推进已改制和准改制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对于已改制和准改制的农商银行,由于不良贷款笔数、金额都已很少,可以结合三级授信体系建设,将存量不良贷款移交至风险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配备懂业务、懂法律的高素质人员经营管理,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考核办法,真正达到专业化经营、市场化管理的效果。按照国家各级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履行各自风险管理职责,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涵盖全部业务及管理领域、各层次和各环节的全部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本机构风险偏好目标之内。在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过程中,要从以定性分析为主的传统管理方式,向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方式转变;从对不同风险分散、粗放管理的模式向对各类风险实行全面、集中、精细化管理的模式转变,着力破解工作中面临的种种难题,坚决打好不良贷款清降攻坚战,为农信机构转型提质、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信联社大同审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