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改革思路。
《报告》指出,农合机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发展普惠金融的主力军,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农合机构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合机构2239家,其中农商银行1397家、农合行30家、农信社812家,机构数量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8.8%,资产总额33万亿元,2018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508亿元。
农合机构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当前部分农合机构仍存在偏离主业、公司治理薄弱、历史包袱较重等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处置和化解风险,更好地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
《报告》明确提出,农合机构要保持县级法人地位和作用的基本稳定,注重业务本地化,下沉服务重心;要完善公司治理,按市场化原则培育合格股东;要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及时化解存量风险;要深化省联社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改革方向,合理优化调整管理事项,制定依法管理履职清单,明确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