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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70年中,农村信用社历经坎坷、艰苦创业、改革创新,最终长成为一棵服务“三农”的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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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农信机构改革发展成就巡礼(上篇)

农信机构根植本土砥砺前行 牢记初心使命奏响时代强音

2019/7/30 本报记者 杨喜明

编者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70年中,农村信用社历经坎坷、艰苦创业、改革创新,最终长成为一棵服务“三农”的参天大树,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此,本报开辟“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农信机构改革发展成就巡礼”栏目,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总结农村信用社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营造共庆新中国华诞的浓厚氛围。

 

河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信合员工说,五十年代,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生产合作社同时出生,号称当时为农民服务的“三驾马车”。而供销社、生产合作社由于时代的发展,已成为历史的浪花,而农村信用社由于“三农”的需要,虽历经风雨,但像胡杨树一样在农村的大地上毅然挺立。农村的大事小情,买种子、化肥、办企业等等都是靠农村信用社支持,毫不夸张地说,农村的发展百分之九十都是农村信用社扶持起来的。同时她又做了大量的政策性工作,如金融扶贫、发放各种补贴等。

这位信合员工说得一点没错。说农村信用社是支农主力军,一点都不为过。走在大街上,随处可看到农村信用社提出的口号,如“服务‘三农’、合作共赢”、“信用社是老百姓自己的银行”等。她为广大农村所挤出的乳汁,哺育了“三农”的成长发育。农村信用社发展到今天,为“三农”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

艰苦创业凝心聚力

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声音如同春雷般响彻中国大地,中国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崭新的政治环境、积极的政府态度、明确的发展战略……这一切让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个旧时代的新生儿获得了新生,一曲波澜壮阔的发展歌声就此唱响。

在中央政府的鼓励和指导下,从1954年到1956年,全国信用合作社运动出现了一个发展的高潮。全国信用合作社的数量超过了16万个,社员达到9500多万人,包括6800多万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60%左右。农村信用社在组织农民借贷方面的作用充分显现出来,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生产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是1959年参加的工作,当时的信用社只有会计和我两个人,我既是主任又是信贷员,要负责全公社几千余户的存贷款工作,工作之巨可想而知。工作环境也是很艰苦,信用社就两间房,一间办公一间住宿,窗户上贴得是大麻纸,风一吹哗哗作响。夏天没有电扇,冬天盖上几层被子才能睡觉。”上面提到的老信贷员这样描绘当时的办公环境。他又称,从任职那天起,他就抱定了为信合事业贡献一生的想法。国家把信用社定位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他就时刻在想,怎样服务好“三农”,又不能让信合事业受损失。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其中,对农信社的归属、机构设置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各地在抓紧恢复农行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农信社的领导。在坚持农行领导的管理体制下,农信社的改革开始启动。在这轮改革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措施当属县级联社管理体制的建立。县联社的建立,对于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对于进一步恢复和加强农信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都发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它的建立不仅增强了农信社的内部管理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信用社走向完全自主管理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那时候虽然苦点儿,但干劲十足。我们吃住都在单位,布置完工作,就挎上背包,走村串户,了解农户发展情况,给农户提供发展信息。由于长年累月走村串户,每家的人口、收入来源、人品,甚至几头猪几只鸡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上面的老信合员工说。

“行社”脱钩改革萌芽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像一个人的发展,历经风吹雨打,在各个时期遭遇了各种各样问题,先是由人民公社管理,后来由人民银行托管,再后来由农行抱养。她就像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始终像小蝌蚪一样在寻找自己的亲人。”一位信用社负责人如是描绘农信社的发展历程。

他还称:建国以来,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几经变革,但无论是在人民银行管理时期,还是在农行代管时期,领导体制问题始终都是制约农信社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行社这两种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实体,却被强加上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关系,给双方的经营都带来了困难。客观地讲,在这种管理体制下,要实现把农信社办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群众性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当时农业银行的主要贷款投向方向多看重乡镇企业,所以也导致了“一逾两呆”不良贷款的增加,成为坏账死账,形成了遗留的历史性包袱,影响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发展。另位联社人员表示。

投向方向多看重乡镇企业,所以也导致了“一逾两呆”不良贷款的增加,成为坏账死账,形成了遗留的历史性包袱,影响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发展。”另位联社人员表示。

随着农信社实力的不断增强,关于“行社”脱钩的呼声日益高涨。1992年,党的十四大胜利召开,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在新的形势下,为了促进农信社的健康发展,1996年8月,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发布《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告农信社与农行脱钩。从9月开始,全国5万多个农信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逐步与农行脱钩。这标志着经历了长期的迷惘与等待之后,农村信用社重新走上独立发展之路。

1997年,对于重新踏上合作制发展道路的农村信用社而言,是富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年2月,全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自“行社”脱钩以后农村信用社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大规模、高规格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为下一步如何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指明了方向,初步勾画出了建立我国合作金融新体制的主体框架。规范合作制、加强自主管理、组建自律组织、创新金融监管等一系列新的概念成为这次会议的关键词,于是,一场围绕这些改革关键词而展开的新的改革运动由此拉开了帷幕。在推动以合作制规范信用社改革进程的同时,199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监管职责,要求人民银行加强对农信社改革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农信社的风险。这宣告了人民银行从此承担起了引导和监督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历史使命。

不负众望整装出发

“没爹没娘,孩子一大帮。”一位农村信用社员工这样形容当时的管理体制。他还称,农村信用社渴望像中农工建商业银行一样有自己的总行机构,能够像大伞一样给自己遮风挡雨。农村信用社每一次的“寄养”,都给农村信用社留下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留下了一堆“皇亲国戚”,有的留下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因而和商业银行相比人员素质较差、不良资产较多,这些压得农村信用社喘不过气来。农村信用社多想找到组织啊。

随着改革的推进,人民银行越发意识到农村信用社改革规模庞大、各地情况不一,单靠人民银行的监管力量很难全面覆盖整个农村信用社体系的改革,因此组建省级行业自律组织被提上了日程。1999年4月,中国信用合作协会筹备办公室宣告成立,其使命是指导各省因地制宜地建立起行业自律组织,这标志着农村信用社在系统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工作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999年4月28日,全国首家信用合作协会——黑龙江信用合作协会在哈尔滨率先成立。黑龙江信用合作协会的成立,为其他地区加快组建省级行业自律组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至同年11月末,全国首批五省(黑龙江、陕西、四川、浙江、福建)省级信用合作自律管理组织试点工作全部完成,试点省份的农信社行业管理职能也逐步移交给了行业协会,人民银行由此顺利地实现了与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责的分离。至此,农村信用社开始真正走上了自主管理的道路。

在上述五省完成通过省级自律组织实施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管理探索之后,1999年12月18日,全国首家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正式创立,标志着对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体制的探索进一步深化、升级。

“省联社不负众望,给农村信用社解决了大量遗留问题,如提高人员素质、畅通结算渠道、加强风险防控等。总之是解决了农村信用社自身无法解决的大量问题。”上述信用社人员称。

随着改革成效的不断显现,全国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力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农村信用社的整体实力也不断增强,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此背景下,如何在服务“三农”的基础上将农村信用社做大做强,成为改革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而与此同时,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产权改革的探索和呼声也开始日益高涨。

2000年4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到江苏省视察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和听取了各方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最为重要的是,此次座谈会初步明确了在江苏省进行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探索的态度。2000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在江苏省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于是,一场全面清产核资、建立统一法人体制的改革运动在江苏掀起高潮。统一法人后,江苏省原有的1746个农信社合并为82个独立的县级法人。这种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体制,解决了农村信用社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社会信用较低的问题。

2001年末,全国首批农村商业银行在江苏张家港、常熟、江阴相继成立,这标着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有了重大突破。首批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是在适应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创新的又一次大胆尝试。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有的农村信用社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造,由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自愿入股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在股权募集、法人治理结构上充分体现了股权分散、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股东各自承担风险的原则,这是对原有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模式的一次重大突破。农村商业银行产权模式和经营机制的尝试,也使得我国农村信用社商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逐渐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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