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会议指出,虽然一段时间以来各方面多措并举,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但未来还是要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同时,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
此前,银保监会在组织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现场交流会上也提出了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小微金融的监管引领,继续推动完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在贷款风险资本权重、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制度中突出对小微金融的差异化监管导向。
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稳增长、调结构、稳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展战略、体制机制、产品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增量、扩面、降本、控险平衡发展的成果。但融资难和融资贵依然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不会贷”的问题仍然存在。
为此,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发展小微金融作为优化自身业务结构、实现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要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确保“敢贷、愿贷”。同时,各金融金钩还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实现“能贷、会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