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乡村振兴不仅是其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天职和历史机遇,农村金融机构要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产品类型,建立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直以来,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旺盛的金融需求和缺乏合格抵押物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既要依靠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能力建设,更依赖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充分激活巨量沉睡资源,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改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农村产权改革的成果,开发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产权等抵押贷款产品。但是,由于农村市场的不完善,信息的不对称,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对抵押物价格难以作出合理的价值评估。同时,发生坏账后,部分抵质押物难以处置,形成了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贷不到款”与金融机构资金“贷不出去”并存的局面。
为此,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就变得尤为重要。一方面,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为农村解决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指明了具体的方向和内容,进一步拓宽了抵质押物的范围,有助于缓解农村金融两难的处境。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程度也会越来越高,农村产业不断升级,除了传统的种养业外,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兴服务业,以及“互联网+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信用贷款将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单独制定涉农信贷年度目标任务,并在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倾斜,这为增加农村地区的信用贷款投放打下了基础。同时,差异化考核机制、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能够为信贷人员吃下定心丸,才能从根上解决好涉农金融机构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
规范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对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意义重大。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通过客户信息整合和筛选,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式,在有效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逐步提升发放信用贷款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和小额支付结算功能,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要补上新技术应用这个短板。但金融机构也应该清楚,新技术并没有改变农村金融自身的规律,新技术的采纳必须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收集成本,降低交易费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村不能再走城市的老路,在发展的同时要做好环境的保护,不但不能污染环境,还要为之前的污染“清偿欠账”。今年,中央多次强调要完善绿色信贷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创新“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绿色领域,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金融产品和服务是连接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桥梁,依赖于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才能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
目前,农业农村有较多的不动产和动产,但大部分不符合金融机构对于抵质押物的要求,需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探索扩大抵质押物范围,从而服务更多的客户,提升客户的贷款额度,甚至服务以前服务不了的客户。为此,就需要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服务的渠道。农村地区经济密度相对较低,金融机构实体网点相对较少,需要积极依托互联网开发利用线上渠道,形成线上线下渠道协同发展的新格局,让数量更多、分布更广的客户能够获得金融服务,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服务的效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释放出农业农村对金融的巨大需求,乡村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蕴含着巨大投资机会,必将成为金融投资新的热点和增长点,值得农村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超前谋划、战略布局、长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