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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农信社改制要因地制宜。”近日,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龙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省的大部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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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教授龙超认为

欠发达地区农信社改制需因地制宜

2018/10/30 本报记者 杨喜明

“在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农信社改制要因地制宜。”近日,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龙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省的大部分县级农信社达不到改制要求的资产质量,应以市州为范围联合发展,建立市州一级的农商行为宜。

目前,农信社的改革向商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要求县级农信社改制为具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县级农商银行。这种模式在我国东部、中部地区,尤其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基本完成,效果也是不错的。

“这种模式对于西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就不太适合,尤其是在云南推动起来是比较困难的。”龙超分析说,主要的现实难题有两个:其一,从资产规模上看,不发达地区的县级农信社的资产一般在30亿~50亿元,要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就要相应地设立若干个内控部门,合规成本非常大。其二,云南偏远地区的农信社,人才队伍极为匮乏。一方面,在农信社内部,下到基层员工,上到高层管理干部,对现代公司治理架构、现代公司治理等概念都比较茫然;另一方面,县级很难聘请到公司治理需要的具有专业素养的独立董事,需要到省城或至北京聘人,成本高不说,还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针对云南等经济滞后地区的实际情况,龙超建议应建立以市州为一级的农商银行。把市州下辖各个县级农信社的资产整合到一起,净资本增加,单体法人的抗风险能力也会大大增强。规模扩大之后,有利于满足一些业务领域的监管门槛指标,与此同时,还可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升管理效能。

“建立以市州为单位的农商银行,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放宽准入,允许多种成分的资本来参与农信社的改制,以解决农商行增资扩股的渠道难题。”龙超表示,省农信联社的改革可通过资本纽带对农商行实施控制和管理,同时,履行风险兜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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