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涿鹿县农信联社张家堡信用社同张家堡镇政府开展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培训会。在培训会中,他们要求各村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范围,为“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
在培训会上,张家堡信用社崔斌武主任就办理扶贫贷款相关事宜进行补充,对贷款的申请、调查、放款、还款等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扶贫小额信贷的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为18岁至65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有贷款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并且按同期基准利率计息,免担保免抵押,按基准利率100%进行贴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向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申请,村服务站收到申请后,经初步审核后上报张家堡镇金融服务部,该镇金融服务部审核后再上报涿鹿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扶农办同步完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核定后,县金融服务中心上报县级合作银行批准。同时,该信用社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求进行贷前调查。通过调查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需携财产共有人及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前往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后,信用社进行放款。申请的贷款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在张家堡镇政府协调下,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所在村的村委会共同签订资产收益扶贫股份合作协议,确保资金到社,权益到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形式与贫困户确定股权收益。此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贫困户还清本息后,可带还款凭证到张家堡镇金融服务部申请贷款贴息。
在具体工作中,张家堡信用社对金融扶贫高度重视,并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金融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金融扶贫工作作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而有效发挥金融加速脱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