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要坚持因地制宜、市场推进的原则,基本方向应该确立为和基层农村信用社一样,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近日,在清华大学两岸发展研究院、农民日报社和台湾财团法人二十一世纪基金会联合主办的“2018两岸农村金融创新发展论坛”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庆平这样表示。他认为,省联社改革在方式上可以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可下设很多小法人机构;另外,也可以转变成为基层农村信用社提供各项服务的总后台,引领农村金融的创新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财政和税务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明显提速,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金融组织的不断涌现。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能力明显提升,主要反映在“三农”信贷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不断提高。尤其是农村信用社通过改制向农商银行的转型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服务“三农”的能力。
尽管如此,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些农村信用社改制还没有完成,普遍表现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足。郭庆平指出,目前,农村信用社公司法人治理还普遍缺位,主要是股权分散、关键股东缺位,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发挥的作用不够。同时,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市场竞争,形成农村信用社或农商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在政策导向上,农村金融机构仍然重视总量增长这样的“大水漫灌”形式,考核的关键点放在了对“三农”的信贷总量有多大、增长水平有多快的方面,而在信贷结构、投向和效益方面关注不足。另外,在农村,银行、证券、保险、期货行业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农村金融的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郭庆平认为,为了适应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引领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战略方向、战略重点和任务要求,农村金融应该按照这样一个规划去研究改革和创新问题。
第二,农村金融改革要坚持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脱实向虚对农村金融回归本源不够的问题。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要把重点放在支持和服务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实施质量振兴战略上,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特别是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村绿色发展。
第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要坚持助力打好金融扶贫攻坚战。
第五,拓宽融资渠道,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